第二十三章 绝岭雄风(4)(3 / 3)

否则就必须成为部落酋长的永久奴隶,而就算是奴隶,也没有婚配的机会。

想要猎获虎豹,光凭一腔血气和勇敢是做不到的,必须要有一定的训练才行。

故此,出自大鲜卑山的部落,眼下也就是人丁单薄,一旦彼等聚成一个大部落,又有一定组织,在冷兵器时代那还是相当可观的。

阿挞野就是这样的人,一个在十岁时被狼群围攻从容撤退,十二岁只身上山猎获大野猪,十五岁追踪一头三百多斤的雄虎,最后将其俘获的强人。

阿挞野身材并不高大,但却十分强壮,他的武器是一把一丈长的狼牙棒。

一把制作得十分精良的狼牙棒。

三寸长带着倒钩的铁钉钉入硬木后与从另外一段钉进来的同样铁钉抵住,这样的话铁钉就能紧紧铆在一起,这样的铁钉一共有三十二根。

棒头插着一把短矛,大约一尺长,破甲锥模样,正是山地渔猎部族喜欢的制式。

棒体用松漠地带并不多见的上等柞木制成,据说光是制作这一柄狼牙棒阿挞野就花了两年时间。

狼牙棒,是缺乏甲胄的游牧部族对付中原装备良好军队的应运之物,它如果遇到的是用从汉代一直到现在流行的用一片片小甲片串起来的各种甲胄确实是利器。

柞木本身又密又重,在此时的东北地区,与水曲柳一样并成为两大坚韧之物,制成狼牙棒后气力、耐力不大者根本舞不起来。

而阿挞野手下却有一支人数高达三百人、全部拿着一丈长狼牙棒、挎着突厥刀的勇士,他们是涅里手下最精锐的营头之一,由于这支军队的头盔都缀着一个狼头,又被称为“狼头军”。

与涅里另外一员大将、前契丹人大汗可突于之子可突通相比,阿挞野胜在更为勇武,可突于更擅长带兵打仗。

可突于手下有一支契丹人手里十分罕见的重骑兵,与阿挞野相比,涅里认为作为重骑兵就要一往无前,便让这支重骑兵都以野猪头为标志。

在此时的松漠地带,虎豹倒是没有长白山、大鲜卑山多,但野猪、狼群却很多,大型野猪长着长长的獠牙,当它冲起来时,连熊虎都要退避三舍。

阿挞野带着包括狼头军在内的一千人从正面的小道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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